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招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簡章
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公開招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簡章》的通知
各鎮(zhèn)黨委,各街道黨工委,區(qū)委各部委,區(qū)級各部門黨組(黨委、黨工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根據《九龍坡區(qū)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選聘管理實施辦法》(九龍坡委組織〔2017〕243號)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3名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F將《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公開招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簡章》印發(fā)你們,請廣泛宣傳,動員符合條件人員積極報名應聘。
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
2021年7月27日
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公開招聘城市基層黨建
工作指導員簡章
為充實城市基層黨建工作力量,推動提升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實效,決定公開招聘3名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的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主要在我區(qū)專職從事城市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指導開展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等城市基層黨建業(yè)務工作。與街道簽訂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參照九龍坡區(qū)社區(qū)黨組織副書記、居委會副主任確定,依據國家政策購買保險。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日至2003年8月2日出生);
6.熱愛黨務工作,責任心、事業(yè)心強,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7.具有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經驗;
8.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特別優(yōu)秀的,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偷盜、搶劫、黃賭毒、聚眾斗毆等行為受過治安拘留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在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5)現役軍人;
(6)在職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2日至6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九龍坡區(qū)政府辦公樓1號樓三樓309室)進行現場報名。
3.報名應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九龍坡區(qū)公開招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張。
報名人員須保證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報名現場同步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方可參加筆試。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此比例的,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確定招聘人數。
(二)考試
報考人員需參加筆試、面試,均實行100分制,成績計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每一輪成績均達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程序。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主觀題、客觀題,側重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章黨規(guī)、黨務常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九龍坡區(qū)情和公文寫作等相關知識。
2.面試。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報考人員成績并列的,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綜合素質、專業(yè)水平和其他能力。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
(三)體檢
體檢人員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體檢人員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社發(fā)〔2017〕46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區(qū)委組織部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及學習、工作表現等進行考察。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區(qū)委組織部統(tǒng)一安排工作任務,與街道簽訂聘用合同。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3-68782355,68782542。
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九龍坡區(qū)公開招聘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
報名表編號(考生本人不填):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2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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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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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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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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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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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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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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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 單 位 |
現工作狀況 (在崗、待業(yè)、失業(y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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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好、特長或專業(yè)技術職稱 |
聯系電話 (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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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教 育 及 工 作 經 歷 |
(從高中起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或學習、任何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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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區(qū)縣級或校級以上獎勵起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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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 及 主 要 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 名 |
性別 |
年齡 |
所在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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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報考 承 諾 |
本人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自愿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人員親筆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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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審核 意 見 |
審核人: 審核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畢業(yè)院校應為考生最高學歷畢業(yè)證簽發(fā)學校,所學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上專業(yè)相符;
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基本情況。
中共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委組織部辦公室2021年7月27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