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公務員考試廈門市面試資格在線復查的通知
關于廈門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在線復查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福建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在線復查的通知》,我市招錄單位將對擬面試人選的面試資格進行在線復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查材料報送途徑及時限要求
擬面試人選登錄福建考錄網個人頁面,按要求上傳有關材料的掃描件(照片)。資料上傳時間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周一)中午12:00。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整上傳資格復查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證
正反兩面均要上傳。
(二)戶口簿
招考范圍為“本省”的,上傳戶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和“省級公安廳局印章頁”的掃描件(照片)。
招考范圍不限的,可以不上傳。
(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上傳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簽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同時上傳本人簽名并加蓋手印的《承諾書》,《承諾書》內容為:“若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能通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本人將放棄錄用資格”。
2.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考生須上傳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的學歷查詢信息截圖和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的學位查詢認證信息截圖。
福建省內高校畢業(yè)的“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報考者,上傳福建省政府網站的“便民服務”-“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情況截圖。
3.持境外學歷報考者,應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
要求“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等專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的,上傳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或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報告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五)專門職位有關材料
報考專門職位的,上傳服務項目主管單位的考核合格材料(服務期滿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大學生退役士兵上傳退出現(xiàn)役證和入伍通知書。
目前所在工作單位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的,還應上傳有關未享受過政策優(yōu)惠的證明或本人簽名并加蓋手印的《承諾書》,《承諾書》內容為:“本人×年×月×日到×××(現(xiàn)工作單位名稱)工作,未享受×××(服務項目的具體名稱)政策優(yōu)惠?!?/p>
(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上傳有關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如《錄用審批表》《錄用通知書》等)進行服務期審核,未滿服務期限的,取消面試資格。
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上傳規(guī)范格式的同意報考證明。
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交的,經招錄單位同意,可說明理由并承諾最遲于考察前提交。
(七)工作經歷證明
報考要求具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應上傳勞動協(xié)議(合同),以及24個月或以上的所在單位社保繳交或工資發(fā)放記錄證明(可分段累計)。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可以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的相關內容等材料說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八)其它
在“其它”欄目上傳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中共黨員”或“民主黨派”條件的,須上傳黨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的證明。
附件:
1.廈門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復查人員名單.xls
·2.關于同意在職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doc
3.關于同意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參加福建省錄用公務員考試的證明.doc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