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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莆田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21人公告
http://www.jinglongming.com 2021-09-12 10:33 來源: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
2021年度莆田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度市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計劃遴選市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參公人員)21名。
二、報名范圍
(一)機關和參公群團機關遴選職位的報名范圍
機關和參公群團機關遴選職位,其具體報名范圍如下:
1.各縣(區(qū)、管委會)以下(含縣區(qū)本級,下同)機關、市級機關設在縣區(qū)的派出機構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并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各縣(區(qū)、管委會)以下的參公單位、市級機關(單位)設在縣(區(qū)、管委會)的參公單位以及市級非黨委、政府直屬的參公單位,其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含事業(yè)單位中因近年機構改革等仍保留參公身份并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下列參公人員: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機關工作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yè)干部。
(二)參公事業(yè)單位遴選職位的報名范圍
參公事業(yè)單位的遴選職位,其具體報名范圍如下:
1.各縣(區(qū)、管委會)以下機關、市級機關設在縣區(qū)的派出機構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并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各縣(區(qū)、管委會)以下的參公單位、市級機關(單位)設在縣(區(qū)、管委會)的參公單位,其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含事業(yè)單位中因近年機構改革等仍保留參公身份并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上述報名范圍,均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在莆田市及各縣(區(qū)、管委會)的直屬或派駐機構的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莆田市以外機關在職公務員、參公單位的在職參公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此次公開遴選考試。
三、資格條件
(一)參加公開遴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品行端正,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并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3年以上、任現(xiàn)職務職級2年以上。
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明確要求或錄用職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必須按其要求或約定執(zhí)行。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9月以后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5.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報考人員須具備招考崗位要求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愿意報考比自身現(xiàn)任職務(職級)層次低的崗位,按照招考崗位發(fā)布的職務(職級)任職。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資格條件及回避要求。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區(qū)、管委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中央、省屬及市委市政府直屬的參公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市級以上機關在縣(區(qū)、管委會)以下的直屬或派駐機構(如分局、工作站等)的工作經歷;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在一線工作崗位(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隊、中隊等)的工作經歷;曾作為各級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工勤人員以及各類非在編人員(如聘用、勞務派遣等);經黨委組織部門選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掛職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最低服務年限、本級機關(參公單位)工作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1年9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工作地區(qū)、工作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等有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或《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中任職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一)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報考人員登陸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http://lx.rst.fujian.gov.cn/)進行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7:30。報考人員應如實規(guī)范填寫個人信息,上傳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遴選職位計劃數(shù)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shù)比例應達到1:3;比例低于1:3的,如該職位僅遴選1人,取消該遴選職位;如該職位遴選多人,按相應比例減少遴選計劃數(shù)。
2.推優(yōu)報名。報考專門面向符合條件選調生的職位,由選調生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下載并填寫《莆田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向所在縣區(qū)黨(工)委組織部門報名,由所在縣區(qū)黨(工)委組織部推優(yōu)報名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選;每名選調生只可被推薦報考1個職位。
因取消遴選計劃造成報考該職位報考人員不能參加筆試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改報職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報名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縣(區(qū))黨(工)委組織部審核同意。有關縣(區(qū))委組織部、單位黨組(黨委)在個人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根據(jù)干部政治素質、工作實績、資格條件以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審核把關推薦。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成功后2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對于遴選機關(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報名人員可網絡在線提出申訴。申訴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上午8:00至9月19日上午12:00,報名人員可于申訴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查詢報名申訴的審核結果。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請于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上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提交合格照片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須現(xiàn)場查驗報考者本人的動態(tài)“八閩健康碼”(“閩政通APP”),“八閩健康碼”為綠碼者方可參加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側重于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yè)能力等綜合素質,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1年10月16日上午。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莆田市區(qū),具體考場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名人員須同時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劃定。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從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選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3:1;若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3個工作日內向各遴選機關提出,由各遴選機關確定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因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批準,可從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機關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獎懲情況及所報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由各遴選機關確認并及時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取消其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重點測試綜合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能力。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地點設在皇冠大廈。面試人選名單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將在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和莆田市委組織部網站公布,并由各遴選機關負責電話通知面試人選。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進入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職位計劃遴選人數(shù)時,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取消該遴選職位。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1.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2.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該職位的考察比例及排名情況同時進入考察范圍。
六、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實施。各遴選機關根據(jù)參加遴選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2:1。
遴選機關根據(jù)職位要求可以對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需在遴選公告中說明,未說明的視為不需要體檢)。體檢機構從我市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院名單中選取,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因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遴選資格,造成遴選職位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一)考察對象的考試綜合成績不作為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jù)。各遴選機關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對象的考試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等進行集體研究,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
(二)研究確定的擬遴選人員名單在莆田市委組織部網站和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由各遴選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審批手續(xù)。
八、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和各遴選機關(單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福建省公務員公開遴選網及莆田市委組織部官方網站是各遴選機關(單位)與報名人員的主要聯(lián)系渠道,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錄本網站了解最新信息。
(四)本公告由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