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研究決定,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人數(shù)
2022年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公開選調崗位和人數(shù)詳見附表。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我市市直、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深刻感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縣區(qū)公務員參加選調的,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4.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考一級主任科員(一級法官助理)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xiàn)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9月1日,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依法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與市中院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三、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5日-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報名地點為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辦公樓317室)。以現(xiàn)場報名為主,疫情期間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聯(lián)系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后采取網上報名(聯(lián)系電話:19959015189),網上報名資料須掃描后按pdf格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gszyzyzzb@163.com。
報名人員除填寫《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外,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藍色背景照片4張,承諾書;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報考財務管理崗位的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出具的現(xiàn)從事財務會計工作且財務會計工作經驗2年以上的證明,以及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
(二)資格初審
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現(xiàn)場或通過電話反饋,原則上在收到報名人員材料后24小時內反饋審核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公開選調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核減選調計劃,直至達到比例。核減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核減或取消職位計劃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改報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專業(y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在選調工作微信群中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成績在選調人員工作群公布。依據(jù)筆試成績,分職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計劃選調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面試對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選調單位經與市委組織部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提前通知報考人員準備。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五)面試
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綜合能力。面試的時間、地點在選調人員工作群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并在選調人員工作群內公布。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六)考察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按各職位選調人數(shù)1:1.5-2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市中級人民法院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充分聽取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干部群眾、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疾旖M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形成考察報告。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進行查核,經查核檔案確有問題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七)確定擬選調人員
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黨組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匯報,綜合分析考察人選情況后,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分職位按計劃選調人數(shù)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
(八)體檢公示
對確定的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由市中院指定。
體檢合格人員分別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擬選調對象現(xiàn)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審批和調動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選調結果報市委組織部,經研究決定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依次遞補選調對象,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選調后,必須退出法官員額、檢察官員額,待后重新考試入額。
四、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在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具體組織實施。為保證公開選調工作公平公正,主動公開有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筆試、面試不指定輔導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jù)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動態(tài),及時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及選調人員微信工作群發(fā)布信息,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凡違反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826688919959015189
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附件:
3.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