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臨夏州康樂縣招聘輔警23人公告
康樂縣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為充實警務輔助力量,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統(tǒng)一組織,規(guī)范標準和程序,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23名,其中應往屆高校畢業(yè)生16名(男性10名,女性6名),崗位代碼101;退役軍人7名(男性4名,女性3名),崗位代碼201,具體名額及崗位詳見《康樂縣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簡表》。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聽從命令、服從指揮。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康樂縣戶籍(2023年9月30前遷入),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93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間出生)。
(五)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cm,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色覺正常,無色盲、色弱。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肢體功能性障礙,無紋身、疤痕等特殊印記,無傳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已聘用為專職消防救援隊員的。
7.在各類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
8.法律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烈士的子女,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筆試成績加5分,只加1次。同等條件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蛘ㄔ盒.厴I(yè)生優(yōu)先聘用。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熱愛公安輔警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復審、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在康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gskanglexian.gov.cn/)、康樂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用電腦端登錄西北人才網(http://www.xbrc.com.cn)進行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西北人才網(http://www.xbrc.com.cn),點擊“康樂縣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欄—“我要報名”端口注冊登錄賬號。登錄后,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退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照片,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
3.網上資格初審: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網上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12:00。
4.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務費1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30日18:00,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三)現場資格復審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p>
2.居民身份證、戶口薄、退伍證、畢業(yè)證等原件;
3.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資格復審時將對應聘人員的戶籍、學歷、身高等進行申查,達不到報名條件者取消筆試資格。
(四)筆試
通過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體能測評、面試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無本人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漢語作答,分值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
4.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考場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五)體能測評
1.測試對象:按照計劃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名單,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試時間、地點: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中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1)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組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4為合格;1000米跑,所用時間≤4'35"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45厘米為合格。女子組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4為合格;800米跑,所用時間≤4'30"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10厘米為合格。
(2)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考生在測評前可試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
(3)體能測評實行項目達標制,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取消應聘資格。
(六)面試
1.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對應聘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形象氣質等進行綜合評價,每位應聘人員面試時間不超過6分鐘,滿分為100分。
3.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面試通知書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七)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
(八)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內容: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九) 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政審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填寫考察政審表,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機關出具查詢結果并蓋章確認。因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五、聘用管理及工資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務輔助人員性質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擔任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統(tǒng)稱為“輔警”,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的相關待遇。
(二)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與縣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后,考核不合格的,與其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照規(guī)定續(xù)聘。
(三)被確定為聘用人員的,合同期限內,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的,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聘用人員在經過崗前培訓之后開始上崗試用,同時配發(fā)公安警務輔助人員裝備和服裝,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配發(fā)的裝備及服裝。
(四)聘用后的考核由康樂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聘用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或相關制度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間存在違規(guī)違紀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臨夏州公安局、臨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夏州財政局《關于印發(fā)臨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臨州公發(fā)〔2019〕585號)執(zhí)行。聘用人員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2800/月,工齡工資:每滿一年增加50元/月,崗位工資:200元/月,值班補貼:200元/月,層級工資:按規(guī)定考核晉升層級工資。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醫(yī)療、工傷、養(yǎng)老、失業(yè)、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及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雙方承擔比例參照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繳費比例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雙方繳存比例不低于5%。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此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在康樂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gskanglexian.gov.cn/)及康樂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通訊不暢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此次招聘為名義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及工作人員無關。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中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報考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考務費不予退還。
(五)本次考試成績保留三個月,三個月內如有職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依序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并進行公示、聘用。
(六)康樂縣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釋和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監(jiān)督電話:
康樂縣紀委:0930-4524222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930-4421344
縣公安局:0930-4421332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31-8727856
康樂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