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2024年廣東深圳市寶安區(qū)面向市內選調公務員12人公告
http://www.jinglongming.com 2024-08-19 09:46 來源:寶安區(qū)人民政府
深圳市寶安區(qū)2024年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寶安區(qū)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一)選調范圍:深圳市各級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不含中央、省直機關駐深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已完成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二)選調職位:具體選調職位及要求詳見《深圳市寶安區(qū)2024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參加選調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以外,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規(guī)定;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專業(yè)要求詳見職位表,具體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
3.報考選調崗位1和選調崗位3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報考選調崗位2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8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較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5.街道新招錄公務員參加選調的,需在街道服務滿5年;
6.符合選調職位條件要求;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街道服務未滿5年的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入職或任職試用期的;
7.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選調單位的職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8月30日17:00,通過將報名表發(fā)送至對應郵箱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二)資料提交
需發(fā)送《深圳市寶安區(qū)2024年面向市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任職文件等其他材料考察期間再提供)到相應選調崗位指定郵箱(選調崗位1發(fā)送至政務郵箱:baqjw@baoan.gov.cn;選調崗位2發(fā)送至政務郵箱:lbyhp@baoan.gov.cn;選調崗位3發(fā)送至政務郵箱:szsbaqswj@baoan.gov.cn),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fā)表的文稿、工作期間所獲榮譽等相關證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考試
選調單位根據資格初審情況擇優(yōu)確定考試入圍人選,通過后由選調單位通知考試時間和地點??荚嚥扇?ldquo;筆試+面試”形式開展。筆試成績合格線為80分,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選調。筆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的考生從高至低排序,按擬選調人數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入圍面試人數少于擬選調人數3倍的,則該崗位線上面試成績80分以上考生均入圍面試。
(四)公布成績
面試成績將在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寶安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布。
(五)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報考者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
(六)組織考察體檢
由選調單位組成考察組,到選調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個人檔案,重點審查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核實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并出具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疾炱陂g由選調單位組織體檢,體檢結果作為確定擬選調人選的參考因素之一。
(七)遞補
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的報考者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選調資格的,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guī)則按相應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八)公示
結合各方面情況,由選調單位綜合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公示5個工作日。未確定為擬選調人選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擬選調人選應當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辦理調動手續(xù),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同意不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二)報考相關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報考者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四)特別優(yōu)秀的,可擴大選調名額或進行職位調劑。確無合適人選的,可經選調單位綜合研究后減少崗位選調名額或關閉選調崗位。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寶安區(qū)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本次選調政策可咨詢中共深圳市寶安區(qū)委組織部:0755-29998580。咨詢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的,選調職位1可聯系:0755-29998030,選調職位2可聯系:0755-29996022,選調職位3可聯系:0755-29995664。
中共深圳市寶安區(qū)委組織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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