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邁縣共青團委員會招聘11人公告
2018年海南澄邁縣共青團委員會招聘11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工會、婦聯(lián)、共青團改革方案的意見》精神,根據團省委下發(fā)《關于加快推進海南省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基層專項行動的通知》(瓊團辦字〔2018〕55號)文件要求,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現委托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青少年事務社工,并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安排至各鎮(zhèn)參與青少年事務等相關工作,具體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職青少年事務社工11名,澄邁縣11個鎮(zhèn),每個鎮(zhèn)1名,定崗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鎮(zhèn)。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及以上(2000年12月1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熱愛青少年事業(yè);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專業(yè)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yōu)先考慮
1.澄邁縣戶籍;
2.中共黨員、共青團員;
3.在校期間,具有團委、學生干部工作經歷的;
4.在澄邁縣范圍內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
5.具有2年以上社會工作經歷的;
6.具有海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中西部計劃2年及以上服務經歷的;
7.取得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服務管理、心理學或法律等專業(yè)畢業(yè)證書的;
8.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資格證的;
9.持有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10.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11.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
(三)人員退出機制
1.存在違法行為;
2.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3.不符合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聘用者簽訂協(xié)議約定的宗旨條件;
4.不能勝任工作。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薪酬福利
實發(fā)工資2300元(含個人社保)。
四、招聘程序
本次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條件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程序確定錄用人員。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澄邁縣政府官方網站和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7日(共10天)。
2.網絡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澄邁縣青少年事務社工報名信息表》,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社會工作相關證書掃描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掃描件,一并發(fā)送至郵箱:hishegong@163.com。
(三)資格審查
1.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一次性提交所有報名相關材料后,招聘方將在共青團澄邁縣委微信公眾號公告資格審查結果。除另行通知公告外,報名截止日后提交材料者,不能參加面試、考核。
2.報名須知
(1)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任資格。
(2)報名時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和確認,均視為放棄報名。
(3)報名人員須確保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準確無誤,并保持通暢。
(四)面試
面試由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和地點及相關事項以正式通知為準。對于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將電話通知進行面試,面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體檢
1.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由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指定項目自行安排到正規(guī)醫(yī)院或專業(yè)體檢機構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項目主要含血常規(guī)、尿常規(guī)、肝功、腎功、血糖、血脂、胸片 X 光、心電圖、血壓等),體檢合格者方可錄用,體檢不合格者則不予錄用,綜合成績排名由高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如發(fā)現所提供報名資料等信息存在夸張、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情節(jié)嚴重者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給予取消錄用資格,補充人員從綜合成績排名由高依次遞補。
3.對擬聘任的人選在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聘用
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通過人選履行聘任手續(xù)。
(一)用人單位根據考生的崗位面試總成績及體檢結果決定擬聘用人員,并由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如發(fā)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二)聘用人員實行月薪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五項保險。
六、相關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一經查實將隨時取消其相關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共青團澄邁縣委員會負責全程監(jiān)督,其他未盡事宜由海南省海聯(lián)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三)咨詢電話:13976009233。
更多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推薦訪問國家事業(yè)單位考試網海南頁面(http://www.chinasydw.org/hainan/),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