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縣招聘30名中小學教師工作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縣2022年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教師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陵水黎族自治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指導思想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校教師,具體崗位詳參《陵水黎族自治縣2022年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教師崗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同時可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才優(yōu)惠政策。
三、招聘對象、報考條件和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持有符合相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持有符合相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并具有一年以上在學校(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的工作經歷(以合同和社保記錄為準)。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性侵和違法違紀的記錄。工作(待業(yè))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yè)道德,服從組織工作安排。
3.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教育教學能力。
4.身體和心理健康,儀表端正、口齒清楚,經體檢符合標準,無不良嗜好。
5.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7.在編教師報考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11月3日),須征得所在單位及所在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附件4)。
8.委培、定向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9.所有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對應崗位專業(yè)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英語教師資格證可報考要求初中英語教師資格證、小學英語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初中英語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要求高中英語教師資格證的崗位)。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zhí)行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陵水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17:00。
3.報名網(wǎng)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46d9iFpO46sokQxkuHQ4RZezT%2F0iOom%2BOpD6854tHx9DB6tndQ。
4.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逾期不受理。
5.網(wǎng)上報名須上傳以下原件的電子版掃描材料至報名系統(tǒng)(要求JPG格式,所有掃描件務必清晰,掃描件不清晰者不予以審查報考資格)。
(1)本人親筆簽名和摁手印的報名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戶口簿(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戶口頁合并成一張圖片)。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5)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6)教師資格證書。
(7)學信網(wǎng)查詢到的帶二維碼標識《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即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載打印的學歷認證報告。
(8)近期免冠2寸彩色相片。
(9)報考承諾書。
(10)社保清單、勞動合同(以最高學歷為本科報考的考生提供)。
(11)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4,在編人員提供)。
(12)職稱資格證書(中級職稱以上人員提供)。
6.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漏報錯報者均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錄用工作的全過程(含試用期)。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不齊、不清楚或逾期者均不給予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5)公開招聘按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
(6)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制度。報考人員必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聘公告及報考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網(wǎng)絡報名后,通過線上報考資格初審,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五)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先筆試后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重計算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陵水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布。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各項成績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公告。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師德師風和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專業(yè)能力、業(yè)務水平等。筆試實行百分制。
3.面試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知識等,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
(2)面試時間與地點:待公告。
(3)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出現(xiàn)末位同分者同時入圍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從教證明、社保清單、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綜合成績與擬聘用人選的確定
如報考同一崗位的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如下辦法確定: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出現(xiàn)相同的,按學歷層次高低順序排列;如學歷層次相同,按教師資格證層次高低順序排列;如教師資格證層次相同,則以陵水戶籍優(yōu)先;如仍然相同者,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方式另行通知)。
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職數(shù)和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生可登陸“陵水縣人民政府網(wǎng)”或“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查詢成績。
(七)體檢
所有擬聘人選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鷮w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綜合成績及體檢結果,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和考察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審查個人檔案和各項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材料,查詢無性侵和違法違紀等記錄,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心理健康狀況、道德品質等各方面情況。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或拒絕個人全部審檔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虛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察、體檢等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陵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或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經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聘用
1.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檔案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因個人檔案缺失或與原聘用單位有勞動關系糾紛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均由擬聘用人員自負。
2.新聘用人員為應屆畢業(yè)生且未就業(yè)的試用期一年,往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半年。檔案關系統(tǒng)一轉至陵水縣教育局。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給予辦理入編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擬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到,無特殊理由不報到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或違反師德師風相關規(guī)定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xù)任教的,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yōu)惠。
4.新招聘人員服務期至少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不得調離陵水縣。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shù)字均包含本數(shù)。
(三)擬聘人選在聘用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或相關部門的處分或行政處罰的,陵水縣教育局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上傳掃描件不清晰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任何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六)未被聘用者,報名和資格審查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備份。
(七)考生參加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時,都應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港澳臺地區(qū)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自行安排好相關行程事宜。
(八)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眾號: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各項紀律規(guī)定。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陵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陵水縣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指導,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zhèn)新豐路39號陵水縣教育局人事室。郵編:572400。
咨詢電話:0898—83310860
監(jiān)督電話:0898—83315659
報名系統(tǒng)技術支持電話:0898—65230708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縣2022年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縣2022年公開招聘30名中小學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