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三亞市育苗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貿(mào)港|2023年三亞市育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一、校情簡介
三亞市育苗學校為三亞市教育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位于三亞市育才生態(tài)區(qū)育才中心學校西側,規(guī)劃用地面積31畝。學校毗鄰毛公山、大隆水庫,生態(tài)優(yōu)良,風景秀麗,氣候宜人,辦學條件齊備,主要實施義務教育,加強職業(yè)技能教育。根據(jù)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xiàn)急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教師。為做好招聘工作,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現(xiàn)將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努力打造師德高尚、專業(yè)基礎扎實、教育教學能力較強的“好教師”隊伍。通過公開招聘,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要求,堅持“雙向選擇、嚴格把關、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好招聘工作。
三、招聘人數(shù)、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亞市育苗學校教師2名。聘用崗位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教師,其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按三亞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已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參加本次招聘考試須遵守主管部門和聘用學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聘任管理規(guī)定,如聘用學校無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崗位空缺,須接受高職低聘。
四、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責任心強,有較強的團隊協(xié)作意識。
(四)具有扎實的文化基礎知識,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等。
(五)僅限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對象報考:
1.海南省戶籍人員【截止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戶籍(不含公告發(fā)布當天)】;
2.截止至2023年6月已在三亞市基層學校(基層學校名單詳見附件4)服務滿5年的三亞市在崗編外教師。
(六)符合本公告及《2023年三亞市育苗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七)應聘人員年齡應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應聘人員是中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2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應聘人員是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高級教師職稱的特級教師、國家級與省級骨干及學科帶頭人等,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即1972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7日期間出生)。年齡以二代有效身份證上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八)應聘人員須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yè),并獲得學歷證書。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可個人書面承諾后無證(高校證明)報名,在資格復審時必須向招聘單位提交由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yè)的證明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學歷證書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并提供與應聘崗位相應的學歷證書,屆時無法提供者將不予聘用。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九)應聘人員須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普通話需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學科教師需二級甲等及以上)。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個人書面承諾后報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應聘崗位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十)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定向委培生應聘時需提供定向委培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應聘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其中在編教師應聘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十一)具備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
(十二)以下幾類人員不得報考:
1.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5.拒絕、逃避征集服現(xiàn)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失信被執(zhí)行人(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
6.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7.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審計、文秘、組織(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將通過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三亞教育發(fā)布”微信公眾號公開發(fā)布崗位招聘信息。后續(xù)招聘工作中的各有關事項均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報名工作
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8日09:00—2023年6月14日12:00。
(2)報名網(wǎng)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52)請應聘者登錄填寫相關資料并上傳報名材料。
2.網(wǎng)上報名須上傳提供的材料:
網(wǎng)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1)《2023年三亞市育苗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下載附件2填寫,本人手寫簽名后按手印上傳圖片);
(2)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合并成一張圖片)、戶口本(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3)學歷證書【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可個人書面承諾后無證(高校證明)報名;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個人書面承諾后報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與應聘崗位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5)普通話證書(普通話需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教師需二級甲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分為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7)承諾書(附件3);
(8)符合“三亞市基層學校服務滿5年的三亞市在崗編外教師”報考人員提供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加蓋所在基層學校公章);
(9)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定向委培生應聘時需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人員應聘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其中在編教師應聘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10)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中所填寫內容和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報名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jīng)查實為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由招聘領導小組及其工作小組統(tǒng)一組織,根據(jù)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確定為參加筆試人員。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初審者,方可按照規(guī)定時間登錄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
(3)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3年6月14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統(tǒng)將于2023年6月14日17時準時關閉,2023年6月14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且在2023年6月14日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初審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4)本次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5)報考人員保證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準確無誤,確保需要時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四)筆試及面試通知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考試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http://edu.sanya.gov.cn/)公布,具體筆試與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工作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成績的權重分別為60%、40%,兩項權重分合計為總成績。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
(1)時間地點
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形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筆試時間1.5小時。
(3)考試內容
筆試內容分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
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改革等知識內容。
學科專業(yè)知識重點考查考生適應教育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4)評分辦法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5)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成績的整體情況,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列入擬入圍面試人選。擬入圍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崗位招聘職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xiàn)同分并列的,一并確定為擬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確定。
筆試成績、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示。
2.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對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及提供的有關證書和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
擬入圍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現(xiàn)場向招聘單位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由高校出具準予畢業(yè)的證明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承諾書(附件3)、《2023年三亞市育苗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忌栽阜艞壻Y格復審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報考材料或報考材料信息不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應聘資格,因而產(chǎn)生的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未到場等候遞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書面遞交放棄《聲明書》,遞補考生名單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示。
3.面試
(1)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以通知為準。
(2)內容和形式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等綜合素養(yǎng),包括試講及答辯。
考生進入考場后,現(xiàn)場抽取面試題目,并于30分鐘內完成面試準備,面試時間10分鐘。
(3)評委及評分方法:
面試評委每組5人,由有關專家組成。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評委根據(jù)應聘者表現(xiàn)分別進行評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數(shù)(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終評合計總分÷其余考官數(shù)),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現(xiàn)場公布。
(4)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試成績排名
從達到筆試、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招聘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排名,同一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若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并列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按加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排名順序。考試總成績排名在招聘崗位的名額范圍之內的考生作為正選,考試總成績排名不在招聘崗位名額范圍之內的且報考同一崗位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為等候遞補對象。
5.成績公示
各項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及體檢有關事項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布。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jù)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從達到筆試、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等候遞補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由三亞市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體檢結果在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公布。
2.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等候遞補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依據(jù)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三亞市教育局官網(wǎng)向社會公示7天。因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等候遞補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市教育局、市委機構編制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權限給聘用人員辦理入編、聘用、工資和入戶等有關手續(xù)。
(八)簽約
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服務滿6年的聘用合同,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能借調、調動和報考公職崗位。服務期內調離的,須經(jīng)市人社部門同意并向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且按聘用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未經(jīng)同意報考公職崗位或私自報考后辭職的,5年內我市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得聘用。
六、經(jīng)費保障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經(jīng)費由市財政局予以保障。
七、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文件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緣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八、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備好個人材料,配合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因個人檔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后果自負。
(二)本公告由三亞市育苗學校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三)聯(lián)系方式
如有意向報考者請通過以下方式電話咨詢或報名:
聯(lián)系電話:0898-88036653
監(jiān)督電話:0898-88657805
網(wǎng)上報名技術服務電話:0898-66738761、0898-66755313
三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