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公安廳機關輔警招聘49人公告
2022年湖南省公安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湘公發(fā)〔2021〕15號)要求,結合湖南省公安廳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此次計劃招聘人數49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2年湖南省公安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
4.具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yè)技能,勤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助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強制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公安廳門戶網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人才網、“湖南公安”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地點
現(xiàn)場報名地點:長沙市芙蓉區(qū)車站北路長盛上東區(qū)君都云程酒店20樓2002湖南融智人力,聯(lián)系電話0731-88944108。
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2年8月15日至8月23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
2.資格初審
現(xiàn)場報名需交材料:
①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③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照片1張。
④現(xiàn)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⑤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有效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工作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線下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https://www.rongzhirenli.com/打印準考證。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有效工作經歷證明為聘用合同書、勞動合同書等有效工作關系證明材料、所獲技能等級證書等,材料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2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3)報考最高年齡限制為35周歲的崗位,報考人員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6年8月1日;報考最高年齡限制為40歲的崗位,報考人員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81年8月1日。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筆試成績占比40%、專業(yè)技能測試占比30%、面試成績占比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
專業(yè)技能測試: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采取書面考試或實操考試形式。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5的比例(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面談的方式,側重測試報考人員能力素質、工作意向和所報職位匹配度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且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招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短信或電話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名單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公安”微信公眾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四)體能測評與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4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跑。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評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根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進行排名。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項目包括吸毒檢測(體能測評和體檢的時間、地點請關注“湖南公安”微信公眾平臺)。
(五)資格復審與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與考察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主要核實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
有體檢、資格復審、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照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體檢、資格復審和考察。
四、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湖南公安”微信公眾平臺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期限為4年。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按規(guī)定購買“五險一金”,享受體檢、工會福利。
體能測評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后備人才庫。納入后備人才庫的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通過體能測評之日起計算。
六、其他事項
(一)紀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2.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用人單位招聘組織部門人員與報考人員有《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按規(guī)定實行回避。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內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輔導培訓。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1.考生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前應主動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碼及行程碼為綠碼。
2.考生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前28天內無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區(qū)域地級市、縣(區(qū))旅居史,現(xiàn)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3.考生在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間距。
4.考生須提供考試或測評前48小時內湖南省內檢測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忌?4天從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須提供考試或測評前3天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2次采樣間隔至少24小時,最后一次采樣須在湖南省內檢測服務機構進行)。
考生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者不得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
1.無準考證、有效參考證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不能提供考生承諾書的。
2.健康碼或行程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3.考試或測評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4.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qū)域旅居史的;
5.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qū)域縣(區(qū))旅居史的;
6.考試或測評前28天內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7.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8.考試或測評前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9.考試或測評時有發(fā)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
咨詢電話:0731-84590838(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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