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陽臨湘市財政局鄉(xiāng)鎮(zhèn)財政服務中心選調5人公告
臨湘市財政局鄉(xiāng)鎮(zhèn)財政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臨湘市財政局鄉(xiāng)鎮(zhèn)財政服務中心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使用編制及工作地點
選調崗位:村級財務管理
選調人數:5名
使用編制:全額事業(yè)
工作地點:鎮(zhèn)(街道)財政所(長安財政所、五里牌財政所、云湖財政所除外)
二、選調范圍
選調鄉(xiāng)鎮(zhèn)財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范圍:臨湘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教體、衛(wèi)健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人員除外)。
三、報考條件
(一)熱愛財務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yōu)良,能吃苦耐勞,經常加班加點且有奉獻精神。
(二)具備全額事業(yè)編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財會類(具有助理會計師職稱,不限專業(yè)),經單位推薦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會計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四)符合流動調配的其他條件。
(五)選調條件有關說明。
1、選調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2、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專業(yè)要求及其他條件的招聘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仍在處分處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人員;
5.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6.工勤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精神,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9.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服務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6日。
四、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通知
2023年6月16日通過臨湘市政府網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臨湘市人社局二樓西大廳現場
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限工作時間)??忌顚憽杜R湘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編制卡,現編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參加公開選調證明(報名材料復印請使用A4紙型,除證書證件的原件外,其余資料一律不退)。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臨湘市財政局按照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發(fā)放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臨湘市財政局統(tǒng)一制作發(fā)放。
(四)考試
公開選調應當形成競爭,報名人數多于擬選調人數即可開考。考試委托臨湘市人社局組織實施,臨湘市紀委監(jiān)委、臨湘市委組織部、臨湘市編辦、臨湘市財政局參與,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相同的,以有基層經管中心從事村級財會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再相同,以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另加毒檢項目和心理測試,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臨湘市財政局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廉政情況、信訪舉報等進行核查,并通過家訪、面談等方式,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疾觳缓细竦?,不作為選調對象。
(七)遞補規(guī)定
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選調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面試成績、擬選調對象名單及相關通知、公告在“臨湘市政府網”公布。
(八)調入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等額提出選調對象建議人選,經臨湘市財政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合格后臨湘市財政局按程序到組織、人社、編制部門辦理流動調配及有關手續(xù),試用不合格的,退還原單位。調入人員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為五年,五年內不得通過參加遴選等方式調離臨湘市財政局。
五、紀律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關于公開招聘、公開考試錄用、公開選拔等工作的“八嚴禁”紀律規(guī)定》(湘組發(fā)〔2012〕12號)和《岳陽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工作人員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岳紀發(fā)〔2011〕17號)等文件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以及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xù)辦理等任一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考生務必及時關注“臨湘市政府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釋和未盡事宜,由臨湘市人社局、臨湘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陳股長 13707401339 李股長18773031985
監(jiān)督電話:0730-3730708(臨湘市紀委監(jiān)委駐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