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24年湖南岳陽市市直事業(yè)單位選調42人公告
http://www.jinglongming.com 2024-11-22 11:54 來源: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岳陽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我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使用事業(yè)編制。
一、組織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選調,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公告,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筆試、面試;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體檢、考察、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xù)辦理等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紀檢負責相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
二、選調范圍、計劃及要求
選調范圍為市直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岳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南湖新區(qū)、城陵磯新港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個別工作地點在縣市的崗位選調范圍增加本地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本次共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2名。
具體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2024年岳陽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崗位表》(附件1)。
三、選調原則
此次公開選調,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
7.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參加工作年限不足導致沒有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提供參加工作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
8.干部人事檔案中無影響流動調配的問題;
9.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但未列入選調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研究認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7.在現(xiàn)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
8.工勤人員;
9.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精神,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6、7項計算的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1月。
五、選調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發(fā)布。
(一)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方式。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報名地址見附件3。
2.報名材料。(1)填寫提交報名表(附件4)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有效期內帶二維驗證碼的“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4)崗位要求的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5)《工作經歷證明》原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須加蓋工作單位的公章。
3.報名注意事項。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則所有報名無效。
?。?)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考,確保填報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規(guī)、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開選調)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和材料,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材料和報考崗位。
報考人員對選調條件要求不清楚的,應主動向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咨詢。
(4)未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4.資格審查。報名時,各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根據(jù)選調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5.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考試
考生必須攜帶紙質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面試,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考。
文字綜合崗位考試為筆試+面試;
其他崗位考試原則上為面試,根據(jù)報名情況研究決定是否在面試前先進行筆試,若進行筆試,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文字綜合崗位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也可以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文字綜合崗位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理論思維和公文寫作的能力水平。
?。?)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shù)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
(2)文字綜合崗位面試對象的確定。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原則上按照3:1的比例,根據(jù)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shù)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達不到3:1比例的,在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分處理辦法同上);無人員遞補的,可以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
其他崗位面試對象的確定。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也可以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所有崗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
(4)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面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shù)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綜合成績合成
1.文字綜合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若進行筆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及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shù)。
3.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選調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學歷(學位)從高到低進行排名;仍相同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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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公告。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guī)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合格人員才能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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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jù)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shù)目疾旆绞剑⑿纬删唧w的考察結論。
2.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對象。
(六)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選調崗位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若進行遞補,在達到筆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綜合成績、擬聘用對象名單及相關通知、公告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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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聘用對象名單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一經公示,不再進行遞補。
2.擬聘用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ò耍┝鲃诱{配和聘用手續(xù)辦理
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規(guī)定及時到組織、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對象的流動調配、聘用等人事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1.未按要求參加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流動調配和聘用手續(xù)辦理任一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資格。
2.公開選調工作期間,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密切關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的公告、通知,因應聘人員原因導致錯過選調信息和時間節(jié)點影響選調的,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考生和工作人員各種形式、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查處。
5.咨詢及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