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宿遷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25人公告
2023年宿遷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市級機關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公務員法及《江蘇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宿遷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具體計劃和職位情況見《2023年宿遷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 報名范圍
公開遴選面向市內縣(區(qū))及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和省、市級機關設在縣(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考。
2.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關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其中,新錄用的縣級機關公務員應當在縣級機關工作3年以上;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行政執(zhí)法類、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其他類別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職位的,一般應當在本類別職位工作滿5年。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任職條件。除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優(yōu)惠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遴選職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報名網站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報名人員應作出所在單位已同意報名的誠信承諾,凡填寫虛假信息或作出虛假承諾的,取消報名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宿遷人事考試專欄(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資格初審時間: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繳費時間: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
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專業(yè)要求參照《江蘇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遴選單位聯(lián)系,電話見《2023年宿遷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遴選單位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聯(lián)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也可聯(lián)系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對報名表所填內容進行認定。資格初審截止時間前未按遴選單位要求補充相關個人信息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
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的人員,請及時登錄報名網站繳費確認,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所報職位取消且未成功改報其他職位的,退還費用。
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本次公開遴選開考比例為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遴選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后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核減或取消職位計劃情況在宿遷黨建網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5月31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職位。
(二)公共科目筆試與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按照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部署,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于2023年6月下旬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合格線。
遴選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由遴選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合格線,按照與遴選人數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測試人選(參加公共科目筆試人數未達該比例的,按達到合格線的實有人數確定)。
筆試綜合成績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50%的權重合成。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對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擬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由遴選單位在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對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在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同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報名人員為縣(區(qū))黨委管理干部的,同意報考證明須加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印章。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由遴選單位取消面試資格或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宿遷黨建網公布;對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根據筆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公布。面試人選公布后不再遞補。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場使用同一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報名人員,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與公示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筆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筆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成績(筆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擬遴選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對于遴選人數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遴選單位負責實施。遴選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與遴選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履職能力,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過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級機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發(fā)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和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疾鞂ο笞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遴選人數1:1的比例,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遴選人員。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遴選人員,名單在宿遷黨建網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人選缺額時,由遴選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經市委組織部審定。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由遴選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辦理相關手續(xù)。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且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四、其他事項
1. 遴選政策咨詢電話:
(1)市紀委監(jiān)委84360117
(2)市委辦公室84368466
(3)團市委84358919
(4)市檔案館84368456
(5)市政府辦公室84368519
(6)市發(fā)展改革委84363506
(7)市公安局84352049
(8)市財政局84363013
(9)市農業(yè)農村局82289027
(10)市審計局84390018
(11)市機關事務管理局80768036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84368095
咨詢時間:202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
2. 考務技術咨詢電話:84353885。
咨詢時間:2023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
3. 監(jiān)督電話:12380。
本公告由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宿遷市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