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贛州市石城縣城區(qū)公立學校教師選調65人公告
關于印發(fā)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公立學校教師選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城市社區(qū)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經中共石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現將《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公立學校教師選調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石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6月10日
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公立學校教師選調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從農村學校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區(qū)公立學校任教工作,結合縣情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學科及名額
項目 |
小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計算機 |
幼教 |
高中 |
7 |
0 |
1 |
2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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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28 |
3 |
5 |
3 |
4 |
2 |
2 |
2 |
1 |
2 |
1 |
1 |
1 |
1 |
|
小學 |
20 |
0 |
7 |
9 |
3 |
1 |
|||||||||
幼兒 |
10 |
10 |
根據石城三小教學實際,指定一個小學數學學科名額招聘有市級及以上現場教學(數學或科學)一等獎榮譽的小學數學教師到石城三小任教。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在縣內農村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含在縣城區(qū)跟班任教教師)、實驗學校中任教的農村編制公辦教師??h招聘的志愿教師后又招聘為縣公辦教師的,其工教齡按首次招聘工作時間連續(xù)計算。
(二)報考條件
1.參加招考的須具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歷,中小學教師教齡須滿五年(2017年下學期(含)及以前開始任教)、幼兒教師教齡須滿四年(2018年下學期(含)及以前開始任教),且在縣內任教達兩學年以上(特崗、三支一扶、縣招志愿教師任教時間均列入計算),且近兩年內未離開過本縣教育教學崗位(經組織批準的除外);報考小學崗位須有村?。ń虒W點)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中心小學安排的流動教學視為村小任教經歷,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專業(yè)教師及小姑中小學、洋地中小學、巖嶺中小學、橫江中心小學、實驗學校近兩年回流任教教師不作村小任教經歷要求)的教師,其教齡須滿六學年。若文件中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幼教崗位的教師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以2020年來連續(xù)任教學科或教師資格設置的崗位學科確定。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科以2020年來連續(xù)任教學科或教師資格設置的崗位學科確定。報考高中崗位的教師應具有與崗位專業(yè)對口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報考高中崗位的教師可兼報初中同學科崗位。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崗位須具有對口專業(yè)(含第二學歷)畢業(yè)證書及教師資格證。
3.各校教師報考比例控制在30%以內(實驗學校報考可不限指標名額)。村小、教學點教師選調報考工作由所在中心學校負責審核,下同。
(三)免試直接選調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直接選調進城任教,不占學校報考名額指標。
(1)省、市、縣學科帶頭人(含縣“名師”工程中的名師);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教師。
(2)縣、市教育主管部門選派參加省教學現場競賽獲一等獎的。
(3)第一學歷為“985”“雙一流”高校一本畢業(yè)生和師范一本生,且具有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安排在城區(qū)頂崗任教、三支一扶教師在支教期滿后直接選調)。
(4)在職學習取得師范教育類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有關部門正在立案調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3.在崗教師中近五年有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師風規(guī)定行為的
4.原定向分配到邊遠山區(qū)任教未到合同年限的。
三、工作步驟
(一)學校報名資格核定
1.擬參加進城選調的教師直接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各校要指派專人負責學校教師進城選調報名工作,按規(guī)定和要求核定同意報考初步名單,于2022年7月3日前通過智慧教育辦公平臺云報表將《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考試報名及相關信息匯總表》(附件1)報送至縣教科體局。
2.各學校指派專人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將核定同意報考名單信息匯總表和考生個人相關資料(詳見第3點)提交縣資格審查處現場復審,審查通過后將先行打印的《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筆試(面試)準考證》呈縣審查組工作人員現場蓋章生效。
3. 考生個人相關資料
(1)《石城縣2022年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報名表》(附件2,填寫內容齊全真實)。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第一學歷及符合條件的第二學歷證)。
(4)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已經取得相應教師資格但暫未取得證書的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并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復審)。
(5)各項加分證書復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含免試直接選調證明材料)。
(所有復印件、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學校公章及經辦人簽字,上交時按上述次序裝訂好;各項對應原件同時上交查驗。)
4.考核加分
各類加分項均只計最高項1次。
(1)評優(yōu)評模加分:計分標準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加5分、4分、3分、2分,計分范圍為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德育)、模范教師、師德標兵、優(yōu)秀校長、優(yōu)秀黨員(黨務工作者)等。
(2)優(yōu)質課競賽獲獎加分(指縣選派教師現場參賽的各項教學比賽):競賽科目須與報考學科一致且獲等級獎的(其中科學類競賽獲獎可在任意學科加分),按以下標準加分。
等次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省 級 |
可直接選調 |
4 |
3 |
市 級 |
5 |
3 |
2 |
縣 級 |
4 |
2 |
1 |
(3)縣級“名師”“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加1分。
(二)縣資格審查
1.抽調相關單位人員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8:30-17:30時在石城琴江中心小學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補審;審查時以校為單位審查,考生本人不須參與現場確認。
2.最終報考對象以縣教科體局審查核定為準。審查確定的報考名單于2022年7月6日上午9點前在石城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公眾號公布。
3.對考核加分有異議者,由考生本人帶齊相關證書材料,于2022年7月6日上午9︰00--11︰00到縣教科體局干部人事股現場復核。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
(三)筆試
由縣統(tǒng)一組織,為閉卷形式。
1.地點與時間
石城縣琴江中心小學;2022年7月8日上午8︰30—12︰00。
2.內容范圍及分值
學科教學專業(yè)知識(新課標及教案分析與教育教學理論綜合卷),總分為100分。分初中、小學、幼兒園學段分別命題,高中崗位使用初中學段試卷。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2022年7月9日上午9點前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于2022年7月9日上午11:00—11:30到縣教科體局干部人事股提出筆試查分申請,按相關考試規(guī)定進行查分核對。
(五)面試
1.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考核加分之和,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4人以上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并列均入闈);報考高中崗位同時兼報初中崗位的考生,高中崗位入闈面試的參加高中崗位面試;高中崗位未入闈面試的,自動進入縣城初中教師崗位筆試排名、確定面試名單。
2.地點與時間
石城縣琴江中心小學;2022年7月11日上午7:00開始。
3.面試方式
面試為試講,每位考生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試講總分為100分;初中(含高中崗位)、小學、幼教學科崗位面試分別以縣最新版使用的八年級、四年級、幼兒大班語言相應學科教材內容為準。
如果同一崗位面試人數較多,需要2個或2個以上面試考評小組共同完成時,將對面試成績按規(guī)定進行修正。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選調辦法
(一)選調總成績=(筆試分+考核加分)×40%+面試分×60%。按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分類以選調總成績排名順序等額確定各崗位學科擬選調名單;上線最后一名如出現并列分數,則教齡長的優(yōu)先;若出現報考人數未超過選調數的學科,則該學科最后一名總成績須達60分方可列為擬選調對象。不參加體檢。
(二)擬選調對象經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公示無異議后,初中、小學、幼兒園由考生本人隨機抽簽的辦法確定任教學校,高中由考生本人按選調總成績及文件規(guī)定條件從高到低選擇任教學校。若考生放棄選擇的崗位,則該考生兩學年內不得再參加進城選調,空出的崗位按該學科參考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具體選崗時間另行公告在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公眾號公布。
(三)所有教師須書面承諾所報考學校專業(yè)技術崗位如無空額時愿意高職低聘。
五、組織機構
成立石城縣2022年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縣分管人事工作領導任組長、分管教育工作領導任副組長,縣教科體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縣紀委監(jiān)委、縣教科體局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科體局,其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選調工作規(guī)范、有序開展。
(二)選調工作由縣教科體局牽頭,縣紀委
監(jiān)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等單位全程參與并監(jiān)督指導。
(三)選調工作經費由縣財政予以保障。
(四)嚴肅工作紀律??忌慌e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當事考生三年內不得報名選調考試;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五)本次招聘將按照省、市、縣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工作要求,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措施,確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進行。考生應主動關注省、市、縣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個人行程,因省、市、縣疫情防控政策不能參加考試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本方案解釋權在縣教師招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及具體安排將根據工作進度在石城縣人民政府官網或石城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公眾號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