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撫州市南豐縣縣城中小學教師選調公告
南豐縣2023年縣城中小學教師選調公告
為了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的合理流動,根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相關要求以及《關于開展2023年暑期縣城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的批復》(豐府字〔2023〕134號)精神,我縣決定開展2023年縣城中小學教師選調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為使選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立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分管教育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紀委監(jiān)委、政府辦、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司法局、編委辦等部門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南豐縣2023年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選調的日常工作。同時,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監(jiān)督。
二、選調名額
1.縣城初中選調教師20人。從鄉(xiāng)鎮(zhèn)中學選調教師20人到縣城初中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5人、數學1人、英語4人、政治3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歷史3人、信息1人。具體崗位根據實際選調入闈人數以及二中、實驗學校教師學科需求設崗。
2.縣城小學選調教師40人。從鄉(xiāng)鎮(zhèn)小學選調教師40人到縣城小學任教。具體學科及名額:語文18人、數學15人、體育2人、美術2人、音樂2人、信息技術1人。具體崗位根據實際選調入闈人數以及縣城小學之間教師調配后,對仍有教師需求的學校設崗。
三、選調條件
(一)縣城初中選調教師的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鄉(xiāng)鎮(zhèn)中學在編教師,且在本縣任教滿三年(2020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yè),師德良好,教學態(tài)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三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需在聘任有效期內)的學科一致。
(二)縣城小學選調教師的條件
1.選調對象。本縣鄉(xiāng)鎮(zhèn)小學在編教師,且在本縣任教滿五年(2018年9月及以前任教)。
2.學歷與資格。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同時必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yè),師德良好,教學態(tài)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學科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需在聘任有效期內)的學科一致。
(三)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符合選調條件。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或正在接受黨紀、政紀立案調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2)近五年內(2018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行為者。
(3)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調的其它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一)公開報名
1.教師報名時只能申報一種類別及學科,且符合選調類別的基本條件,不能交叉申報。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會議室(縣桔都文化傳播中心26樓人社局會議室)
4.聯(lián)系電話:0794-3226133
5.報名材料:報名時必須帶好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學校開具的同意報名證明、無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證明、綜合加分的證明、任教學科年限證明等材料及一寸免冠照2張,由本人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填報選調崗位。
(二)資格審查
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名額與對象,核發(fā)準考證,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與方案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考試
選調教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2.筆試地點:南豐二中。
3.考試內容及計分:選調對象參加所申報學科的文化考試??荚嚳偡譃?00分。中小學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教材教法、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
(四)綜合加分
鄉(xiāng)鎮(zhèn)學校教師選調縣城學校,根據下列加分項進行綜合加分。
(1)夫妻雙方在本縣鄉(xiāng)鎮(zhèn)從事教育工作且均在編在崗,若一方申請參加選調的加3分;若雙方同時申請參加選調的,自行商定其中一方加3分;若有一方借入或交流到縣城的,則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齡每學年加0.2分。
(3)在最邊遠和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學年仍在最邊遠學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邊遠和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周年及以上、且2022-2023全學年仍在邊遠學校任教的,加1分。最邊遠和邊遠學校的認定以《南豐縣艱苦邊遠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發(fā)放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學校為依據。
以上各項綜合加分由選調對象相關學校出具證明材料,選調對象報名時將加分證明材料上交,最后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未列入加分項目的不計分。選調對象的綜合加分直接計入考試總成績。
五、確定入闈人選
選調對象的最后得分為筆試及綜合加分的總和(保留一位小數點),依據最后得分和選調學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人選名單。若最后一人入闈者的總分出現并列情況,則按筆試得分情況比較,筆試分數高者入闈。如還出現并列情況,則按學歷、教齡比較,學歷高、教齡長者入闈。若學歷、教齡還相同,則按鄉(xiāng)鎮(zhèn)學校班子成員(含村小校長),前者優(yōu)先入闈。因自愿放棄或違規(guī)違紀等原因空出的崗位,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同時,所有學科崗位設定筆試入闈成績合格線為70分,若考生筆試成績達不到70分則不能入闈。
確定的入闈人選名單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如無異議,經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政府批準。
六、選崗及調動
經縣政府批準選調的教師進行公開選崗,選崗按設定的學校崗位,分學科按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
不服從選崗安排者3年內不得再參加選調考試。縣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根據縣政府批復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今年參加職稱評聘的教師選調后按其所在縣城學校的崗位情況進行聘任,在學校無崗位的情況下不得聘任,也不再參與原學校的職稱聘任。
七、其他
本公告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附件1:2023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豐縣公開選調縣城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xlsx
南豐縣2023年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8月1日(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