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隊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67人公告
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隊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職責使命,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隊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67名(限男性),主要從事一線滅火救 援工作,需承擔24小時執(zhí)勤戰(zhàn)備任務。具體招聘單位和人數(shù)見下表。
序號 |
單位 |
招聘人數(shù) |
備注 |
1 |
吉州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
2 |
應聘人員只能選填一個報考單位,多選無效。 |
2 |
峽江縣消防救援大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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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吉水縣消防救援大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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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新縣消防救援大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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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h消防救援大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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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井岡山市消防救援大隊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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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泰和縣消防救援大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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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萬安縣消防救援大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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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經開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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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遂川縣消防救援大隊 |
4 |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③熱愛消防救援事業(yè),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管理;
④身心健康,體貌端正,身體無明顯缺陷,無精神疾病史,無遺傳、慢性或傳染性疾病,無紋身;
⑤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出生時間為1993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30日),取得B2以上駕照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
⑥具備高中或同等以上學歷,能適應24小時值班工作;
具有裝備維修、通信與計算機、醫(yī)療急救、應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災勘查等相關專業(yè)技能或取得國家消防行業(yè)職業(yè)資格人員、退役軍人以及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的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用:
①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②因違紀違規(guī)受處分,被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④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⑤曾在政府專職消防救援隊工作,被辭退或開除的;
⑥從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⑦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⑧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2、報名地點:應聘人員直接到所在地的消防救援大隊報名。(報名聯(lián)系人員和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范圍內攜帶報名表(附件1)、2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個人簡歷、個人征信報告到指定地點報名,輔證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榮譽證書,駕駛證原件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報名時對應聘人員參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資格的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
(二)體能測試和心理測試
1、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滿分為40分,分為4個體能考核項目和2個崗位適應性項目。體能考核項目中1000米為必考項目、3個選考項目為立定跳遠(或原地跳高)、4*10往返跑(或1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或俯臥撐);4個考核項目各占10分。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為負重登6樓和拖拽,其中1000米成績未取得1分以上有效成績的或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中有一項未達到一般標準的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測試標準見附件)
2、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tǒng)進行(只允許測試一次),由系統(tǒng)自動評判“合格”或“不合格”,測試“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面試
1、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生回答3道試題,總答題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考官依據評分標準予以評分。
2、面試內容及分數(sh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成績?yōu)榭脊僭u分中去除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四)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記取: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
(五)體格檢查
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費用由自己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結束后,支隊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政治審查,重點考核招聘對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存有不符合政治考核規(guī)定的,一律不予招聘。
(七)公示及錄用
1、公示。按照錄取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公示人員,并在市人事招聘人才網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辦理試用手續(xù)。公示后造成缺額的,按公示人員排序進行補錄,若該崗位無補錄人員的,則從服從調劑崗位人員中擇優(yōu)錄取。
2、錄用。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三、待遇保障
1、招聘全程公開、全程錄像、接受社會監(jiān)督,政審、體檢結束后,對合格者進行公示,如無異議,再辦理有關手續(xù)。
2、政府專職消防員正式聘用后,參照《關于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的通知》(贛應急字【2019】78號)和《關于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標準調整及崗位設置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6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另根據隊員任職崗位、職業(yè)技能等級及隊員全年綜合表現(xiàn),發(fā)放津貼補助、績效獎勵等。
3、實行準軍事化管理,聘用后統(tǒng)一發(fā)放服裝,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輪休,其余時間全天候24小時擔任滅火救援執(zhí)勤任務。對不服從管理,違反《全省政府消防救援隊伍管理規(guī)定》及支隊相關管理規(guī)定等要求的實行全程淘汰。
四、報考須知
1、應聘者應聘時提供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事實,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條件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的有關情況在吉安消防公眾號、吉安市人才資源網公布。招聘過程中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能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招聘工作的。
4、應聘人員無需繳納報名費,考試測試期間食宿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參加體能測試時請考生自備運動服和運動鞋。
5、此次招聘工作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并享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