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新區(qū)面向社會招聘“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100人公告
長春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公告
為全面加強城市基層治理和社會服務,助推新區(qū)快速高質量發(fā)展,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
本次共計招聘100人,其中:高新開發(fā)區(qū)“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75人,北湖開發(fā)區(qū)“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25人。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年齡計算時間節(jié)點為2022年6月20日,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二)崗位條件
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任職及其他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現役軍人、在校就讀的非2022年畢業(yè)學生;
4.本人有較為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5.患有嚴重疾病無法正常開展工作的人員;
6.三支一扶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未滿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參加招聘人員登錄報名網址ccxqzp.hersingdat.com,注冊登錄后按照公告及附件信息選擇對應的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務必如實、準確填寫電子報名表并上傳相關附件,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8:30—23日16:00截止報名。
(三)報名審核及繳費
參加招聘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后,工作人員將進行在線資格審核,考生可登錄報名網址點擊“查詢報名狀態(tài)”即可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按照報名系統提示可進行報名繳費,報名費100元/人,完成繳費即可獲得筆試資格,具體筆試形式、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等以后續(xù)短信及電話通知為準,請考生注意保持手機暢通。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yè)要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4.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5.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6.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選確定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擬聘人員依據筆試和面試加權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一)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與公文寫作等,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將在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公布,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試
從筆試同一招聘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在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公布,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試前,由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報名條件復核及報名材料原件審核。原件審核時,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工作證明、社保參保證明、繳費明細等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審核結果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同崗位筆試成績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相關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語言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三)確定擬聘人選
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經復核考察、政審、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棄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2022年應屆畢業(yè)考生原則上需在聘用后2個月內將戶口落在長春市區(qū)。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擬聘高新開發(fā)區(qū)和北湖開發(fā)區(qū)“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分別由各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協議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長春新區(qū)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見附件2),享受“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福利待遇。
六、信息發(fā)布及電話咨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發(fā)布報刊為:《長春晚報》。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發(fā)布網站為:長春新區(qū)人才就業(yè)網(rcjy.ccxq.gov.cn),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1335612/81335614
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431-8253344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31-80792886
附件:
1:長春新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工崗”普通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社工).xlsx
2:印發(fā)長春新區(qū)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pdf
長春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