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海城市自然資源局招聘合同制森林撲火隊員10人公告
海城市自然資源局公開招聘合同制森林撲火隊員公告
海城市自然資源局擬公開招聘合同制森林撲火隊員,經(jīng)海城市人社局、財政局以及自然資源局共同商定,現(xiàn)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森林撲火隊員10人。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
(二)熱愛森林防火撲火事業(yè),勝任森林防火、森林撲火、夜間巡護、搶險救災等方面工作;
(三)具有海城市戶籍,年齡20周歲-40周歲(198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身體健康;
(四)退役軍人;
(五)若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不足招聘人數(shù),則從社會其他人員中補充;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具有消防工作和森林管護工作經(jīng)驗者、駕駛員(駕齡5年以上)優(yōu)先;
(六)沒有其他勞動合同糾紛;
(七)被開除中共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不得報考。
三、報名地點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5室。
四、報名時間
2021年6月4日至6月11日(每日9:000-16:00)。
五、報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三)退役軍人、中共黨員、具有消防工作和森林管護工作經(jīng)驗者、駕駛員需持有效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程序
由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招聘程序,擇優(yōu)聘用。所有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海城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示,請報名人員及時上網(wǎng)查詢。
七、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2-3303278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務派遣的合同制員工,合同期限3年,按《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22號)有關規(guī)定辦理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和工傷保險,工資待遇為1800元/月(含四險個人繳費部分)。
聘用人員由海城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考核、培訓及管理,海城市上英林場負責日常管理。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412-3605815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