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海東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關于海東市2019年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相當職級層次以下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海東市相關職位的考生:
現(xiàn)將青海省2019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和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以下職位公務員中報考海東市職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7月11日至7月17日(節(jié)假日除外),逾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具體地址:市委老干部局二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審中考生須提供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畢業(yè)證、復審當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如: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退出現(xiàn)役證等)及《青海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審核表》(一式兩份,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印),以上所需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三、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復審當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
四、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等”職位的“四類”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
五、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前來辦理,希望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盡快前來復審,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資格復審工作,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六、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根據(jù)自己報考的職位,按照以下電話自行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進行復審。
聯(lián)系電話:0972—8613316
中共海東市委組織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