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黃南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黃南州2023年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的通知
報考黃南州相關(guān)職位的考生:
恭喜你們成功通過筆試!根據(jù)《青海省2023年公開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有關(guān)事項的通知》,現(xiàn)將3月22日至3月27日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從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中下載打?。┮皇絻煞荩瑫r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準考證、退役證(只限退役士兵)以及職位要求的相關(guān)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考面向“四類人員”(即大學生“村官”、含青南計劃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層服務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證明材料;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出具證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計劃)由共青團省委出具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復審范圍
報考黃南州相關(guān)職位的考生(不含法院、檢察院)
三、資格復審的地點
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州人事考試中心;
聯(lián)系電話:0973-8721698
報考公安機關(guān)崗位的考生,在州公安局政治部四樓409室(祥云路)
聯(lián)系電話:0973-8793022
四、特別提醒
?。ㄒ唬┪慈〉卯厴I(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復審當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應屆畢業(yè)考生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取消錄用資格。
?。ǘ┇@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凡提供的資料與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逾期未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考錄,該報考職位按程序遞補。
(四)如因特殊情況放棄資格復審的,需提供有本人簽名及手印的“自愿放棄考錄聲明”材料。
?。ㄎ澹┤缣厣虿荒苓M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請及時與審核部門聯(lián)系,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等方式審核。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委托書,以及考生資格復審所有相關(guān)資料原件、復印件與考生親自填寫的《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
中共黃南州委組織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