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檢察機關考錄公務員(司法輔助人員)體檢通知
關于開展2023年青海省檢察機關公開考錄公務員(司法輔助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青海省2023年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青海省2023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公告》要求,經(jīng)研究,定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進行體檢,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員
根據(jù)省公務員局《青海省2023年公務員面試人員總成績表(4月19日)》,報考各級人民檢察院,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名單附后)
二、體檢時間、地點
進入體檢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7:30,持準考證、身份證(身份證丟失的考生請到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和500元(現(xiàn)金)體檢費,在西寧鐵路運輸檢察院(西寧市城東區(qū)南山東路尚東國際向西100米)院內集合。凡未按時到達體檢地點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四、體檢結果公布及遞補原則
體檢結果將在青海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的要求,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項目有疑義的,允許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按該職位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
五、注意事項
參加體檢的考生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回答有關詢問。對于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并視情況記入誠信記錄。考生在體檢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要求空腹、不得飲酒、不得熬夜,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負。懷孕及生理期等特殊情況請事先告知工作人員和醫(yī)護人員。請考生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體檢環(huán)節(jié)須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檢現(xiàn)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體檢資格。
聯(lián)系電話:0971--6328564
附件:全省檢察機關公開考錄公務員(司法輔助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