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呂梁市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選調部分工作人員公告
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擬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根據《關于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交組發(fā)[2022]6號),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根據人員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9名。其中公務員4名,事業(yè)人員5名(縣紀委監(jiān)委黨風廉政教育中心1名、交口縣巡察事務服務中心4名)。
二、選調人員范圍
本次公開選調的對象為公務員崗一級科員及以下的在編在崗人員,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九級及以下的在編在崗人員。具體為:
(1)全縣除教育科技局、各學校、各幼兒園之外的縣鄉(xiāng)機關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限額選調不超過3名);
(2)交口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3)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交口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4)關心交口、熱愛交口、有志于建設交口,非交口籍特別優(yōu)秀的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養(yǎng)過硬,能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養(yǎng),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群眾公認。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巡察工作,事業(yè)心、責任感、組織紀律觀念強,能夠嚴守保密紀律;
3.報考公務員崗位須為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人員;報考事業(yè)崗位須為在編在崗全額財政撥款的管理崗事業(yè)單位人員或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人員;
4.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 上一年度考核為職稱(合格)及以上等次;
7. 服務期滿不影響人事手續(xù)調動的;
8. 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yōu)先;
9.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與所報選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驟
(一)發(fā)布公告
選調相關事宜在“交口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明確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名額、資格條件、方法步驟和相關要求。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符合條件人員登錄“交口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同時還要經所在地編制及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點:交口縣紀委組織部(三樓)
3、報名需攜帶資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本人全日制學歷學位及在職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③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縣外報考公務員崗位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當地組織部門公章;
⑤縣外報考事業(yè)管理崗位的需提供被《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審批表》復印件1份,加蓋人事檔案專用章;縣委編辦出具的《在編證明》原件。
⑥彩色打印的《報名登記表》2份;
如報考者有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刊發(fā)的本人作品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榮譽的,請將相關印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與①至⑥的資料一并提供。
報考者所提交的證件資料和照片必須真實有效,并在《報名登記表》中簽署個人承諾。
(三)資格審查
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會同交口縣委組織部抽調專人形成資格審查小組,對照資格條件對報名者相關信息和干部檔案進行審核查驗、綜合比選,經資格審查小組研究后形成初步人選名單。
(四)綜合測試
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組根據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組織報名人選進行以面試為主的綜合測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邏輯思維、擔當精神、責任意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考察
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組結合面試成績綜合考慮,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組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等多種形式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現實及歷史表現、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事項進行嚴格審核,最后,由考察組出具有結論性的考察報告。
(六)討論決定
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組根據面試成績及報名者綜合表現和考察結果,按選調名額1:1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交口縣人民政府網”及本人所在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后,未發(fā)現影響選調問題的,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五、相關要求
(一)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組,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報請交口縣委決定。選調工作接受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的全程監(jiān)督。
(二)交口縣紀委監(jiān)委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資格審查小組。資格審查小組堅持實事求是,按照資格條件,從嚴把握標準,注重工作實績與印證依據,強化對報名者的德才素質和現實表現的考察了解,從源頭上確保推薦人選質量。
(三)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公道正派,堅持全程留痕,對于發(fā)現有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行為,一律取消參選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本次選調工作嚴格執(zhí)行國家、山西省、呂梁市和交口縣各項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請參加選調人員自覺履行疫情防控義務,在報名、綜合測試現場嚴格遵守相關防控規(guī)定。
中共交口縣委組織部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