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公告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我省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關于下達2023年度全省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計劃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23〕13號)等政策規(guī)定和要求,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計劃組織實施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隸屬于山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級地方病防治科研單位。附屬醫(yī)院始建于1981年,是全省唯一一家以診斷和治療甲狀腺疾病為主的??漆t(yī)院。全所現有國家衛(wèi)健委疾控局疾病預防控制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1人,全國地方病防治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2人,全國衛(wèi)生標準技術委員會地方病標準分委會委員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2人。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yè)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
(七)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應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港澳地區(qū)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yè)單位就業(yè),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報考;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山西省衛(wèi)健委官網(http://wjw.shanxi.gov.cn/)下載填寫《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仔細閱讀報名表“本人承諾”一欄并簽字,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要求實際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3:1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崗位,取消該崗位考試,并在山西省衛(wèi)健委網站發(fā)布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因崗位特殊需要,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山西省衛(wèi)健委批準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
(二)時間和地點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地點: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培訓樓二樓辦公室(臨汾市堯都區(qū)環(huán)城南路397號)。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負責,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務必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逾期不再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攜帶電腦填寫打印的《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中的手機號碼并及時查收短信,按要求粘貼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提供同版白底小二寸紙質證件照2張和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45kb之間,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頭發(fā)不得過眉,露雙耳,常戴眼鏡的考生應佩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以“崗位-姓名-身份證號”的格式命名)。另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檔案存放證明以及其他崗位要求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現場審核、確認,考生對自己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未就業(yè)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見附件3)。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應聘人員畢業(yè)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fā)放畢業(yè)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崗位要求中有專業(yè)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專業(yè)方向證明或畢業(yè)答辯論文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我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對其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需報考人員親自參加,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代為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報考人員親筆簽字的《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現場報名審核授權委托書》(附件4)。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領取準考證等相關事宜請及時關注我單位微信公眾號和短信通知。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huán)節(jié)使用。
六、筆試及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一)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確定,以準考證信息為準??忌鷳凑铡稖士甲C》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人機對話或紙筆作答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荚噧热莶恢付ńy一教材。
參加考試時,須出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有關證明材料及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查詢:考試結束后,考生登錄到山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官網(http://wjw.shanxi.gov.cn/)“數據查詢服務-委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查詢”進行查詢。
(二)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人數未達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及省衛(wèi)健委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山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網站(http://wjw.
shanxi.gov.cn/)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工作關鍵環(huán)節(jié)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組織實施。
(一)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請及時關注我單位微信公眾號和短信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y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
(三)考察內容:重點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個人原因經書面確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生;體檢、考察合格后因個人原因經書面確認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網站(http://wjw.shanxi. 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y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擬聘人員手續(x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經書面確認提出放棄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九、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聘用。
(二)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紀檢監(jiān)察部門、省衛(wèi)健委、省人社廳監(jiān)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和考務等方面的問題可咨詢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0357-3130060
監(jiān)督電話:0357-3132253
咨詢、監(jiān)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下載1: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下載2: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下載4: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公開招聘現場報名審核授權委托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