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攀枝花市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報考攀枝花市公安機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錄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和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8:00。11月17日18:00時前未來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會議室(攀枝花市東區(qū)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乘坐11路、12路、105路公交車可到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退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考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報考“基層服務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面試通知書領取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定于2014年11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忌鷳{《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 0812-3325133
市公安局政治部 0812-3323705
附件: 攀枝花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