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雅安市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公告
雅安市關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四川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局《關于做好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公局發(fā)〔2015〕14號)要求,現將我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資格復審合格者,按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并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1日18︰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和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
雅安市公安局政治部(雅安市雨城區(qū)雅州大道457號,市公安局辦公樓6樓人事科)
聯系電話:0835-2308410。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資料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退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2013、2014屆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考生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或檔案代理的人才交流機構提供);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四、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必須由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所提供的相關材料與報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五、面試有關事項
面試時間為12月5日,體能測評時間為12月6日。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體能測評通知書后,按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評。
附件:雅安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