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2年地區(qū)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班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區(qū)各部、局、委、辦、人民團體,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
2012年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已經順利結束,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培訓規(guī)定(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區(qū)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的意見》(新人社發(fā)〔2010〕145號)文件要求,各級機關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參加初任培訓,其中“雙語”培訓不少于兩個半月,初任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為盡快提高地區(qū)2012年新錄用公務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現將地區(qū)2012年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哈密地區(qū)2012年新錄用公務員(巴里坤縣新錄用公務員的“雙語”培訓委托縣人社局組織)、2011年未參加“雙語”培訓及培訓不合格新錄用人員。
維吾爾語應試者HSK達到C級(六級)以上者可免于“雙語”培訓。
二、培訓時間、地點
哈密地區(qū)2012年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時間: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4月19日(周六、日不休息,法定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其中,
“雙語”培訓時間:2013年2月18日至4月3日。 報到時間:2013年2月17日。
初任理論培訓時間:2013年4月8日至4月19日。 報到時間:2013年4月7日
培訓地點:哈密地委黨校(初任理論培訓)
哈密師范學校(“雙語”培訓)
三、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和規(guī)范、公務員工作方法、公務員職業(yè)道德、“雙語”運用能力等,培訓教材以國家行政學院編印的《公務員初任學習讀本》、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人社廳編印的《基礎維語教程》為主,其中“雙語”運用能力重點加強少數民族語言(維語)聽、說、讀能力訓練,使新錄用公務員中漢語應試者能夠用維語與群眾直接對話交流,維語應試者能夠用閱讀通俗漢文資料,具備一般漢文字書寫能力。
四、培訓方式
培訓采取脫產的方式,初任理論學習以講授、座談、答疑、互動教學、討論交流等形式進行,主要以課堂專題講座為主。同時,通過開展警示教育、公務員宣誓、文體等活動,提高培養(yǎng)新錄用公務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廉政勤政意識。
“雙語”學習共計360課時,主要以專題講座、集中訓練、專家輔導、實踐應用等的形式進行,同時開展口語結對、體驗生活、比賽、演講、文體等活動,旨在快速提高學員的“聽、說、讀、寫”能力,增強新錄用公務員“雙語”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考試考核
培訓結束后統一組織考試,成績合格的頒發(fā)《公務員培訓證書》及《“雙語”培訓合格證書》,并評選優(yōu)秀學員。向本人所在單位反饋培訓情況,《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考核登記表》、《新錄用公務員雙語培訓考核登記表》裝入本人檔案。
“雙語”考試考核不合格者,繼續(xù)進行下一期45天的 “雙語”培訓,或由所在單位繼續(xù)培訓、督促學習,半年后由公務員培訓部門組織考試,“雙語”成績仍不過關者,取消或延緩辦理公務員錄用、登記手續(xù)。
六、培訓費用
“雙語”培訓費650元、教材資料費50元,初任培訓費200元、教材資料費45元,由新錄用公務員所在單位列支?!半p語”培訓、初任理論培訓期間不統一安排食宿,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項
1、參加初任培訓的新錄用公務員報到時,須分別提交基本情況填寫好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新錄用公務員“雙語”培訓考核登記表》(含電子版)、《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考核登記表》(含電子版)兩份,提供三張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地直單位新錄用公務員由地委組織部和地區(qū)公務員局分別通知參加培訓。各縣市新錄用公務員由各縣(市)委組織部和人社局分別通知參加培訓。
3、各單位應積極支持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無特殊理由,不得請假,下派到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的新錄用公務員要按照要求參加培訓。培訓期間,地委組織部和地區(qū)人社局派工作人員對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4、培訓期間報到、需食宿安排等具體事宜與地委黨校教務處、哈密師范培訓部聯系。
地委黨校聯系人:殷純默 李新豫 電話:2255216,13031212060。
哈密師范聯系人:陳偉 張龍 電話:6965552,13779373158。
中共哈密地委組織部 哈密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哈密地區(qū)公務員局
二〇一三年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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