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察隅縣住建局引進專業(yè)技術人才招聘方案
西藏林芝市察隅縣住建局引進專業(yè)技術人才招聘方案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我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提高建筑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工作需要,結合《西藏自治區(q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jiān)管實施辦法》第八、九條相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引進4到6名建筑領域人才到察隅縣住建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和條件
(一)本次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 4至6人(男女不限)。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學歷、學位、職稱: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與專業(yè)要求相應的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2.專業(yè)要求:建筑學、結構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等;
3.具有3年以上建設質量管理或者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實踐經歷;
4.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從事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 需要外勤
6、有關專業(yè)問題由察隅縣住建局負責解釋。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
3.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外勤工作的;
4.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引進數量
4至6人
三、引進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考慮路途偏遠問題,采用電話和郵箱報名。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提交個人簡歷表、畢業(yè)證、2張2寸近期免冠彩照、參與建筑領域相關佐證材料發(fā)送到指定郵箱。
(二)資格審查
由察隅縣住建局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初審后,召開住建局工作例會討論。
(三)考試
1.資格審核: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采取聘用者提供的相關工作履歷參與建筑領域相關材料包含以下內容:1、600字以上個人申請;2、身份證、從業(yè)單位證明、學歷學位證明等資料;3、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4、工作成果等輔助資料;我局負責進行綜合評價并打分,總分40分。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知識以及適應職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人員名單。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依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 1:3 的比例確定。如不夠1:3的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 現空缺的,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完畢后我局當場評分、統分, 面試成績總分60分。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確定面試通過名單,并對外發(fā)布公告。
3.實操:通過面試既進入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對招聘人員實際表現與工作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如滿足我局要求簽訂聘用合同。
四、人員待遇及其它
(一)人員待遇
1.試用期薪酬(3個月)
(1)近四年專科、本科畢業(yè)者,薪酬3500元/月(2名)。
(2)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上職稱)者,薪酬10000元/月(4名)。
2.試用期滿薪酬
(1)近四年大學畢業(yè)者,基薪5000元/月(含五險一金),如期間工作表現優(yōu)異或取得相關職稱等視情況進行逐步加薪,漲幅不得超過2000元。
(2)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上職稱)者,薪酬12000元/月(含五險一金)。
(二)違約責任
1.就業(yè)協議書簽訂違約的,須一次性支付對方違約金2萬元整。
2.正式聘用合同簽訂后,最低服務期限1年(含3個月的試用期)。如違約的,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三)其他事項
1.由用人單位解決住房問題,并每月發(fā)放300元生活補助和100元話費補助。
2.工作滿一年以上,安排30到50天探親假,待遇同單位正式干部一致(包含下鄉(xiāng)補助、出差補助)并解決5000元差旅費。
3.所需資金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類工程管理經費(依據:《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guī)定》財建[2016]504號)和住建局公用經費中列支。
五、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由察隅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解釋。
負責人:張帆(西藏察隅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質監(jiān)站站長)
聯系人電話及傳真:0894—5438398,楊揚:1771194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