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麗江市公安局留置看護警務(wù)輔助人員招錄10人公告
關(guān)于招錄麗江市公安局留置看護警務(wù)輔助人員的公告
受麗江市公安局委托,寧蒗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麗江市公安局留置看護警務(wù)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F(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附件1:
麗江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wù)輔助人員報名表
報名序號: 報名時間: 年 月 日
報考崗位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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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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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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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及職務(wù) |
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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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婚育情況 |
□未婚/□已婚未育/□已婚已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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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xué)歷 學(xué)位 |
全日制教育 |
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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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 教育 |
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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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項目 |
與原工作單位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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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所在地 |
省 市 縣(區(qū)) 街道(鄉(xiāng)) 社區(qū)(村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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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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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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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xué) 習(xí) 及 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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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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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員 及 社會 關(guān)系 |
稱謂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w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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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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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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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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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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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諾 |
本人承諾以上填寫內(nèi)容全部屬實,如有瞞報、虛假,后果自負(fù)。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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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初審及推薦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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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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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此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如實填寫,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初審及推薦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未參加工作者不需填。 3.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需填寫加分項目,無上述情形的填“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