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2024年云南怒江州州級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20人公告
http://www.jinglongming.com 2024-08-02 14:25 來源: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2024年州級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怒江州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經怒江州人民政府批準,15家州級事業(yè)單位面向州內外引進20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引進條件及崗位
(一)引進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至35周歲(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任職資格條件。所學專業(yè)以學歷證書上專業(yè)名稱為準。本次引進專業(yè)目錄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fā)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yè)庫分類。
(7)報考生源或戶籍要求招考單位所在州(市)崗位的報名人員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22年8月以前落戶,計算到月)。
2.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2020年以來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聘用考試中存在填報虛假信息、作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
(4)本公告發(fā)布之日仍在崗在編的怒江州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5)已參加怒江州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且確定為擬聘用(引進)人員。
(6)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二)引進崗位
怒江州2024年州級事業(yè)單位計劃引進20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具體引進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怒江州2024年州級事業(yè)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8:00。
(三)報名流程及要求
報名人員可在本次引進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并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登錄云南人才市場門戶網站(http://www.ynhr.com)→進入“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顏、濾鏡等功能拍照上傳)→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時須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如實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掃描件須以PDF格式上傳,每個PDF大小不得超過300K。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件;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掃描件;3.國(境)外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督逃繃ň常┩鈱W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yè)或專業(yè)領域或專業(yè)方向。報名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4.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書原件掃描件;5.報考生源或戶籍要求招考單位所在州(市)崗位的報名人員還須上傳戶口簿本人頁原件掃描件。
(四)報名資格審核
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方式為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報名時,報名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填報信息無誤、上傳證書材料真實有效。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因提交的報名信息和上傳的證書材料不準確、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報名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8月12日09:00—8月17日18:00。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故在報名截止日期(8月16日)報名的人員,若資格審核不通過,可能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五)崗位開考比例
本次引進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崗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與崗位引進計劃數達1:1即可開考。
四、考試測評
(一)考試測評方式
本次引進考試測評采用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測評成績,面試對應聘者綜合素質進行測評。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視為考試測評成績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通過組織加試確定該崗位擬引進人員。
(二)考試測評時間地點
考試測評地點在昆明市區(qū),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特別提示:崗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面試方式、打印準考證等有關事項將于8月18日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s://www.nujiang.gov.cn/rsj/)另行公告,屆時請考生務必關注網站信息更新,知曉相關要求,按時參加考試測評。
五、確定擬引進人員
考試測評結束后,按照崗位考試測評成績排名以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引進人員。
六、體檢
由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擬引進人員到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擬引進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或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擬引進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受檢人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復檢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統(tǒng)一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工作人員、醫(yī)務人員與參加體檢的擬引進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對冒名頂替、隱瞞病史或弄虛作假的擬引進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梢M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23〕13號)要求開展,考察采用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實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證書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還應建立人員入職信息與司法機關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共享聯(lián)動機制。
考察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書、證明等材料人員,不予聘用。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s://www.nujiang.gov.cn/rsj/)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崗位考試測評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順序遞補:
1.擬引進人員自愿放棄進入體檢、考察的;
2.擬引進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內,擬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在本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一、待遇
本次引進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州事業(yè)單位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紀律
(一)引進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等相關規(guī)定。從事引進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及時匯報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引進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對不符合引進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二)本次引進工作由州紀委州監(jiān)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州紀委州監(jiān)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0886-3990502
州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0886-3990505
十三、重要提示
(一)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s://www.nujiang.gov.cn/rsj/),如崗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數、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等報考人員應當知曉的事項均將在上述網站公告。凡在本網站公告的事項即視為報考人員已經知曉。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報名時,所學學科專業(yè)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學科專業(yè)類同的報考人員,可以主動撥打咨詢電話確認報名資格。(咨詢電話: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科0886-3622204;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886-3628669)
(三)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必須保持暢通。
(四)本次考試測評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請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五)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引進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