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嘉興市政法干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通知
2013年嘉興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及面試通知
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3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查詢本人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2013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告》和《關于公布2013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公局發(fā)〔2013〕2號)有關規(guī)定,嘉興市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學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面試前,各縣(市)人力社保和公安部門將對入圍考生進行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由各縣(市)另行通知,體能測評安排如下:
報考單位 |
時間 |
地點 |
海寧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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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一中操場 |
平湖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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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 |
桐鄉(xiāng)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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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xiāng)市茅盾中學操場 |
嘉善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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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縣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操場(羅星街道車站南路501號) |
海鹽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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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鹽縣高級中學操場(武原鎮(zhèn)環(huán)城南路東首) |
2、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體能測評。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士兵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以上的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省級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xié)議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4、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結束后,招錄機關在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錄計劃3名以上職位的按1:2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5、面試定于2013年11月9日進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有關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體能測評當日發(fā)放的《面試通知書》。
附件:2013年嘉興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嘉興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