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本次共計劃招錄7351人,報名時間為2022年11月11日9時-11月15日17時。以下是本次考試的報名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至35周歲(1986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下同),2023年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8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哪些人員不得報考?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擔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得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在2021年、2022年我省公務員招考中,被錄用人員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